女巡抚,即女巡按,明代时期从太监所管辖的行政区改由文官长官主管,对辖区内的行政、经济和军事事务负有责任的重要官职。作为明代女性官员的代表之一,女巡抚的上位职务是巡抚,下位职务是按察使等。
明代女巡抚人数不多,但她们却在一定程度上展示和拓宽了女性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在职位上,女巡抚与男性官员一样负有行政责任,也要向朝廷奏报任内的重大情况。比如有一个名叫庞寿臣的女巡抚牵扯到了军民纠纷案件,她就亲临前线解决矛盾,大大降低了人民的不满和军队的抵触。在社会生活中,女巡抚的家庭背景及晋升来源多是依附于有德行的丈夫或家族。而她们则透过与妇女相关的政策、社会活动,如妇女教育、慈善事业、设计及建设供妇女使用的公共设施等来发挥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