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淑珍,女,37岁。2008年10月起,受聘于著名投资公司,历任业务员、客户经理、团队经理、业务总监等职位。2012年,她主动离职创业,开设了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并在短时间内成为行业内的佼佼者。
然而,2015年9月,邱淑珍在一次商务会谈中,由于对方投资意愿不强烈而未能达成合作,但对方却突然袭击邱,持刀猛砍。邱淑珍身受数十刀的重伤,右腿更是被砍七刀。经过手术治疗,邱淑珍虽然挺过了生死关口,但右腿从此残疾。
原本事情应该就此结束,但对方不仅未接受惩罚,反倒逃往境外。而且,法院判决对方赔偿邱淑珍约10万元,而且要求邱承担人民币10万元的司法保全费。邱淑珍坚信自己的权益未得到保障,决定上诉。
如今,她已经上诉到了最高法院。在一次接受采访时,邱淑珍表示:“我不可能去声讨对方,我只是要争取自己的公道。我会坚定不移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也绝不会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