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强制执行
最近,有媒体披露,演员王珞丹因拖欠工程款被法院强制执行。
据了解,王珞丹在2013年出演电影《婚前试爱》时,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并支付了一部分装修费用。但在当时的拍摄进度中,王珞丹因为工作原因没有按照合同的时间安排完成装修工作,导致该公司经济损失。
2015年,该建筑公司将此事告上法院,并要求王珞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逾期付款的违约金等。而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珞丹同意以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拖欠的款项。然而,由于王珞丹工作繁忙,一度未能按照协议支付款项。
最终,法院作出裁决,决定强制执行协议中的剩余款项。这也是提醒大家,在签订任何合同前一定要认真审阅,了解其中的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