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8月1日起,义务兵津贴将正式发放。
义务兵津贴是国家为了进一步提高国防后备实力建设水平和培育后备干部专门拨出的资金,用于给服役时代的义务兵发放的生涯津贴。
义务兵津贴的发放尺度和发放局限如下:
发放尺度:
义务兵津贴的尺度是凭证服役时间和区域来确定的。在服役期满2个月以上的义务兵中,服役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每月发放1000元,服役时间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每月发放1200元,服役时间在6个月以上、9个月以下的每月发放1500元,服役时间在9个月以上的每月发放1800元。
发放局限:
义务兵津贴的发放局限是天下局限内,面向全体从事义务兵服役的职员,其中包罗在义务兵服役时代非因本人过失造成的受伤痊愈时代的伤残津贴和照顾护士费。
需要注意的是,通常被征集入伍、自愿参军入伍、应征入伍等进入现役军队的职员都不属于义务兵,不享有义务兵津贴待遇。